5.3.1 煤气司炉工技术安全操作规程
1) 上班时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,班前和班中严禁喝酒。
2) 坚守岗位,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。
3) 煤气设施必须在正压状态下运行(整个煤气网路各部压力、温度、流量等指标均应在规定范围内,严禁在负压、超压状态下运行)。
4) 各处水封必须按规定控制好水位,保持溢流状态、所属设备、安全装置、仪表指示、控制阀门等必须经常检查,确保灵敏好使、安全可靠。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进行处理,并及时向相关负责人员汇报。
5) 送气前必须用蒸汽对煤气设备和管网进行吹扫,经化验O2<0.5%时,方可将煤气送入网路。
6) 全站停电时,除按停车转热备操作规程处理外,切实注意保持网路正压,严防煤气倒流或空气进入煤气系统而引起爆炸。
7) 全站停水时,应立即停炉转热备,并密切注意各处水封、水位,及时处理。
8) 探火时(严禁同时打开两个以上探火孔),首先必须将汽封阀门逐步开至全开状态,防止煤气外泄或烫伤、烧伤。严禁使用不安全探火孔。
9) 严禁在煤气区域内动火,如必须动火需经有关部门批准,办理动火手续,做好一切防爆、防火、抢救措施等准备工作方可进行。
10) 严禁带煤气更换设备,严禁用铁器敲打煤气设备和管道等。
11) 非本岗位操作人员,严禁擅自乱动各种煤气设备。
12) 严禁从炉台上往下乱扔东西和随便动用消防器材。
13) 电气设备发生故障,应立即通知电工维修,不得自行维修。
14) 凡停炉、点炉、分并炉、灭炉、生产炉及热备炉,停、送煤气,紧急事故等必须如实记录时间、原因、处理方法及存在的问题。
15) 非本岗位人员,未经批准,不得进入炉台。
5.3.2 水泵房安全操作规程
1) 上班时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,班前和班中严禁喝酒。
2) 严格执行各水泵的使用说明,按操作顺序起动或停车(正常停车、故障停车)。
3) 各水泵未经详细检查或润滑系统不良严禁启动。
4) 各水泵在运转中必须经常检查机体各部、各处水井水位、水压等,如机温超过规定范围或机体发生剧烈振动,机内有其他杂音或发生事故应立即停车检查,并与煤气站负责人联系。
5) 各水泵均不得超负荷运转。
6) 各水泵泵体、管道、阀门等不得有泄漏现象。
7) 严禁用水或湿物冷却马达和轴承等发热部位。
8) 凡停泵、开泵、交换泵,停电、停水紧急事故等都必须如实记录时间、原因、处理方法及存在问题。
9) 非本岗位人员,未经批准,不得进入岗位。
5.3.3 化验安全操作规程
1) 上班时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。
2) 根据技术要求正确取样,经分析煤气中含氧量若高于0.5%时应立即报告当班司炉人员(班长),提出处理措施。
3) 吸收时应按其顺序进行,严禁颠倒,如发现吸收剂效率下降,应立即更换药液。
4) 碱性氯化亚铜溶液吸收CO时,应尽量用未换液吸收,最后再用新换的溶液吸收,其液面上须用液态石蜡封闭,以防氧化。
5) 每次看读数时,应掌握一致,以防管壁吸收液留下影响,前后读数不一致。
6) 连接的胶皮管不宜过夜,以免影响体积。
7) 读刻度时,眼睛、水准瓶和量管的液面点必须在同一平面。
8) 吸收及来回举动时,严禁吸收管与量管内液体超过活塞,以免液体进入活塞,将其活塞粘住或弄脏梳形管,但必须将吸收瓶内液面调至浮子处。
水准瓶和燃烧瓶内封闭液必须保持一定酸性,否则会影响CO和CH4的值。